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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清查整治行动

  • 2013-08-15   《柳州日报》   记者 廖婧、实习生范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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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风险隐患保环境安全

   《柳州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日前出台。环境清查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区域、重点取缔非法生产单位、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尾矿库安全、重点能力建设。清查整治行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彻底清查、整治我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我市环境安全长治久安。

   此次活动将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环境监管的共同责任,以及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突击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到 人、终身负责的方式,彻底清查、整治我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

   清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以下方面:一是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检查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二是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清查各种污染隐患和风险因素多、水环境问题突出的流域、区域。三是重点取缔非法生产单位,全面清查、坚决取缔小选冶、小电镀、小制革、小造纸、土炼油等非法“土小企业”。四是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清查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制革、电镀、酒精、造纸等行业企业。五是重点尾矿库安全,重点检查“危、险、病”尾矿库、“头顶库”、“三边库”、无主库等。六是重点能力建设,开展政府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市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重金属快速检测能力。

   此次环境清查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2013812日至820日)、清理整治阶段(2013821日至915日)以及验收总结阶段(2013916日至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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