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决定任命覃超为副市长
昨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柳州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议》,通过9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覃超为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会议。 受市委委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杜伟代表市委对有关拟任职的人选作情况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韦开翔、唐前明、刘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民凤,秘书长刘玉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柳平等列席会议。
会议依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议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2012年度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区中小学校布局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议(草案)》的修改情况说明。
周卓新为覃超等颁发任命书。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3年6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肖文荪的提请:决定任命覃超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刘健生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梅的提请: 任命闭文军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李英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绍华的提请:免去张裕生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黄玉才、步翠锁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林福光的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覃绍才的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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