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调整

  • 2013-06-05   《柳州日报》

内容导航:

   住房公积金关系着千家万户的乐业安居。本月3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调整后的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新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这一高效、快捷的绿色通道。

   新政策的实施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去年以来我市房价水平、人均住房面积等因素的调查、分析,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所购建住房套数认定等职工关心的热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明确。日前,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新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关于贷款额度:最高限额40万元

   【已婚】职工及配偶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单身】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关于套数认定:以公积金贷款为准

   根据新政策,对职工住房的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住房次数为准。

   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购建住房视为首套住房;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后,职工家庭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第二套住房,每个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关于首付比例:首套首付不低于20%

   【首次申请】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次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关于贷款利率:二套高于首套10%

   职工第一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应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关于其他:具体情况因人而异

   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是否每个人都能够获得相应数额的贷款?不是,新政策继续实行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挂钩原则,具体的贷款数额因人而异。

   职工可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2+借款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余额

   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标准×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

   针对部分缴存额不高、年龄较大的职工按公式计算出的可贷额偏低的情况,新政策中出台了“保底”规定:职工在市区、柳江县申请房贷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额度申请;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柳江县申请房贷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额度申请。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