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我市开展2013年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据了解,此次认证对象是所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我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以及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认证方式为:居住在本地,行动方便的退休人员,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领取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卡”,按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月份到代发银行任意网点进行资格认证。
居住在异地的领取待遇人员,其亲属可到居住社区、市社保局养老待遇科领取,或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gxlz.lss.ov.cn)下载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异地居住人员)》,由异地居住人员居住地社保机构确认其生存状况后,在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月份当月将《异地居住认证表》寄回市社保局养老待遇科进行生存认证。
因病残无法行走、非间歇性精神病、九十岁以上高龄等无法到银行进行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其亲属可在其身份证记载出生月份当月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进行资格认证。
身份证记载出生月份为1月、2月、3月的领取待遇人员,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到代发银行办理资格认证。
2013年新办理申领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不需进行当年资格认证,在次年按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月份到代发银行办理资格认证。
对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市社保局将从其身份证记载出生月之下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被暂停发放养老待遇人员,只需本人持身份证和“养老保险卡”到代发银行任意网点补办资格认证后,即可于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为此,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按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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