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扶贫办获悉,我市日前印发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今后几年我市将全面、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减少相对贫困,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小康。
按照新的扶贫标准,自治区政府确定,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为64.79万人,主要集中在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滞后的高寒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库区与移民安置区。
对此,《意见》提出,在今后的扶贫开发中,我市将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融安县以及列入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十二五”整村推进的183个贫困村作为主战场。到2015年,实现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183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一倍以上。力争全市8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加大投入力度,规划到村、扶贫到户,大力发展适合边远高寒山区的茶叶、油茶、毛竹、药材、林下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继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扶贫工作方式由“输血”转变为“造血”,确保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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