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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供水价格上调

  • 2012-12-22   《柳州日报》   记者 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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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21日开始按新标准计算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柳州市城镇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桂价格函[2012733号)的有关精神,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城镇供水价格从201321日起开始上调,并从201331日抄见量起执行。其中一户一表用户的第一阶梯供水价格从0.97/立方米上调到1.25/立方米。

   据介绍,此前,市物价局已对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成本监审,并召开了我市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水企业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政府部门代表共21人,对调整方案进行听证讨论并提出建议。

   调整后的水价对五保户、低保户群体生活用水执行价格优惠政策,五保户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在6立方米之内(含6立方米)免收水费。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免收3立方米水费。本次阶梯水价执行的对象是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即100%为生活用水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水户),其他混合用水及非居民生活用水不属于阶梯水价范围。

   表中价格已含水资源费,但未包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为1.10/立方米)。表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

   柳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对一户一表居民户默认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7立方米/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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