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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 2012-11-02   《柳州日报》   记者 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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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强调“增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自觉性”

日报记者 唐峰林 摄)

   昨天上午,经过装扮的市委礼堂喜庆热烈,身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身披鲜红“民族团结进步”绶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格外引人注目——全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在此隆重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突出重点,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发挥我市在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中的作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市领导郑俊康、胡锦朝、周卓新、苏海棠、刘芳、崔惠柳出席会议。市长郑俊康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苏海棠宣读了关于表彰柳州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柳江县人民政府等150个先进集体和田雯等3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融水苗族自治县等5个县区、单位和个人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典型经验发言。

   陈刚指出,民族问题历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自2006年我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成绩喜人,民生工作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少数民族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关系更加团结和睦。

   陈刚要求,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自觉性。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新要求,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的相关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问题,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不断提高驾驭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工作专业队伍。要关心基层,大力加强基层党建,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要动员各方,形成合力,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五美五好”柳州奠定坚实基础,为广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左图为市委书记陈刚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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