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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12月中旬召开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外,还 审议了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中旬召开,届时将选举我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当天的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苏爱群、梁樑、文和群、韦开翔、唐前明、刘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莫恃群及秘书长刘玉参加会议。
副市长崔惠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莫星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等列席会议。
崔惠柳在会上报告说,我市2009年至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普及。下一步将尽快制定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方案,鼓励医务人员留在基层,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标。同时支持鹿寨县作为全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县,加快破除“以药补医”新机制探索。
经过联组审议和分组审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供职表态发言。周卓新给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5位市民旁听了当天的会议。
会议还专门举办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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