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上半年国民经济等有关报告表决拟任免职事项
8月30日至31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报告,表决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拟任免职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文和群、韦开翔、唐前明、刘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莫恃群、黄民凤及秘书长刘玉参加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传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阳永乐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听取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莲花山风景区规划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则》。
记者从《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得知,今年下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攻坚克难,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作用。着力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努力推进超大城市建设。
着力保障民生,提升居民幸福感。着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供职表态发言。
在会议表决通过后,周卓新分别给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2年8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郑俊康的提请:决定任命张骏驰为柳州市教育局局长;决定免去撒忠民的柳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梅的提请:任命郭智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唐小军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江桢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吴媚媚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岳敏、郭涛、周琳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张廷琰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免去巫喜光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覃琪蓉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覃海用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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