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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招标实行公车公营模式
我市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终于进入实施阶段。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此次投放新增出租车运力为100辆,将于8月8日进行公开招标,符合资质的出租汽车企业均可参与竞标。
本次投放的出租车仍然实行公车公营模式,出租车公司全额出资购置车辆,车辆产权及经营权属公司所有,公司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及经营风险。新运力车型需符合《柳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要求: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8升,车身长、宽不低于4.6米、1.7米,尾气排放达到国家同期规定标准的小轿车。
参与竞标的出租汽车企业,则需具有本市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柳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并在我市建成区内有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筹集到100万元以上的投资资金。
此外,竞标企业还需符合在2011年以来无违反社会治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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