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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铺开

  • 2012-04-22   《柳州日报》   记者 郑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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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全面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日前,市政府做出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是全面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据悉,为做好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此前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动员部署,从4月开始至8月为具体检查和整治阶段,期间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及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一是对铅、锌、锡、砷、铬、汞、铜、镍等稀有金属采选与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电解锰、制革、电镀、铅蓄电池、铁合金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二是按检查频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建立监督检查台账。三是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已列入强制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规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四是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评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凡是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凡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五是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强制取缔;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此外,今年还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继续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电力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

   根据检查情况,将在615日前,在媒体上公布全市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名单、详细地址、污染物排放情况、清洁生产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接受公众监督。9月至10月,相关部门将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并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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