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前须选择缴费档次及金额●地点:映山街金秋大厦13楼大厅
根据《关于统一使用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27号)的精神,我市2012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确认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选择档次工作已经开始。
按照现行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17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为五档作为核定2012年度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缴费基数。
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请在2012年5月31日前到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13楼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稽核大厅,自愿选择确认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作为2012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未按时确认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将由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按一定比例确认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务必抓紧时间前往办理。
另外,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书面稽核时间还剩下30个工作日,将于5月31日结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前往办理。今年增加一个新的工作环节,6月25日前,可由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由用人单位现场拷盘形式,将生成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如有异议或更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同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其2012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信息系统在稽核结束后按一定比例确定上调,并视同为该单位的申报数,过后不再受理申报,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将对未按时申报稽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用人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对未按时前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后果由用人单位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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