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其他法律文件,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重热烈。2872名代表出席闭幕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10时,吴邦国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吴邦国指出,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人民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会议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吴邦国指出,本届全国人大任期还有最后一年。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上午10时30分,全场起立,高唱国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上一篇: 公务员考试昨开始报名 || 下一篇: 我市以“柳州速度”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综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