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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1月中旬要完成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
日前,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
据了解,专项检查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其中8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为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个别谈话、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廉政准则》、专题辅导和培训情况等;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特别是治理违规收 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理财或内幕信息获得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情况;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要认真分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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