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市区各银行缴新年度保费办理至6月25日
由于社会保险数据年度结转工作的需要,从6月20日起,医疗保险部分业务陆续停止办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及市民,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请关注截止办理的时间。
市民需缴纳新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市属各县办理至6月24日。本市人员在市区各银行网点缴费办理至6月25日。
6月20日下午6时,六县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业务(如参保登记、缴费、停退保、变更等),停止办理新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停止办理新年度住院附加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续办及预缴费业务。
6月24日下午6时,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涉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含参照自费办理)和住院附加保险的相关征缴业务。
6月24日下午6时,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停止办理当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手续和医疗保险互助补助款发放手续。
6月28日下午6时,停止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新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6月30日下午6时,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6月30日中午12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手续。
6月30日晚上8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所有职工医保收费业务停止办理,暂停使用社保IC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垫支,待数据 年度结转完成后再到市结算中心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办理医保收费业务期间,已出院人员,应在6月30日12时前结清医疗费。因病情需要,在6月30日12时前不能出院,需要跨结算年度住院的,可在6月30日12时以前结清之前的住院医疗费用。所有6月30日12时以前未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7月1日后按照新年度的相关规定结算。
6月30日晚上8时至7月1日上午7时30分,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切换。7月1日上午7时30分起,全市各定点机构、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以上各项暂停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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