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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9户企业列入改造计划

  • 2011-06-14   柳州日报   记者 廖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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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启动国有大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

  旧房换新房,小房换大房。工业柳州又将推出一项针对改善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举措,我市9户国有大企业住房条件低下的职工将直接受惠。昨天,市政府召开国有大企业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座谈会,就即将出台的《柳州市国有大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008年,我市启动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后,得到了广大改制企业职工的支持。我市的其他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职工也非常希望进行改造。国有大企业一直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但仍有部分职工居住在破旧简陋、配套设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棚户区及木板结构住房内,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而即将启动的国有大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的意愿、企业组织参与的优势、老百姓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以及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为企业解决部分无房职工的住房难题,对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缓解政府进行旧城改造的压力大有裨益。

  此次国有大企业危旧房改造工程,针对未纳入我市市区范围内改 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范围内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企业。被列入改造计划的企业共有9户,分别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柳工集团、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机车车辆厂。这些企业在柳州市区的职工生活区所建低矮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差,因此被列入改造范围。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首期启动3-5个企业作为改造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市区国有大企业范围内实施。

  国有大企业危旧房改造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指导、企业组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温馨关怀、优惠统一的原则。按“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运作。市政府统筹考虑全市的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开交易竞得改造地块土地使用权,按项目改造方案及土地出让规定条件实施建设,承担开发经济责任。

  该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则主要通过“企业启动、市场运作”方式解决,采取政府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人自筹、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在安置方式上,国有大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以原地段房屋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原则。企业生活区内被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地段房屋产权调换为主,参照《柳州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享受以旧换新、拆一还一、多种选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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