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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安全法执法大检查

  • 2011-04-17   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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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重点推动法律实施要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日前全面铺开。截至16日,检查组已分三路完成对四川、上海、湖北的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分赴内蒙古、吉林、江苏、陕西等地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两年来,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并趋于好转。但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链条长、涉及面广,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确保食品安全还不放心、不满意。

   为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这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清理情况,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五是依法展开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3位副委员长已分别带队在四川、上海、湖北进行了执法检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已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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