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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 2011-03-26   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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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强县加快城镇化发展

   新华社南宁3月25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起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以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此举是广西推进扩权强县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说,广西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自治区与县财政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国库资金调度、项目资金申报、年终决算等方面直接开展业务,即由原来自治区对市、市对县的财政管理方式转变为自治区直接对县的管理方式。

   苏道俨说,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为帮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自治区对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特别是2005年自治区改革和完善对下财政体制以来,增强了自治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大了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了基层财力水平,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但在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财政供养人员较多,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大部分市本级财力薄弱,对所辖县的财力支持极为有限等。

   自治区政府从2010年起选择14个县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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