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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退休年龄或调

  • 2011-02-28   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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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我国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统筹考虑就业形势、性别平等、社会保障等因素,兼顾干部与工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各种情况,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

   在审议报告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加快的趋势,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同时可以把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这样既可以体现国家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又可以逐步解决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的问题。

   同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民政部门加强对村民自治的监督,与农业部门一起共同解决好部分农村假借村民自治之名,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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