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内容导航:
对象及标准有规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下文指出,2011年我市春节慰问活动即将展开。本次慰问的对象为:市属困难企业中的困难退休人员、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2011年1月31日前登记失业且2011年2月仍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慰问标准参照2010年标准执行。
家庭人均月收入260元(含260元)以下的特困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节日补助500元,外加慰问品;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60元-364元之间的困难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节日补助380元,外加慰问品;因患重病(绝症)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节日补助500元,外加慰问品;正在享受失业保险的困难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节日补助360元。慰问品标准为400元。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的困难失业人员的慰问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困难退休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由各社区调查统计,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由各企业调查统计,慰问名单报所属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各城区负责春节慰问事项。
市属困难企业的在职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范围和标准统一由市总工会负责,人社局和财政局不再重复进行慰问。未列入此次慰问范围的单位,可参照本次慰问标准慰问本单位困难职工。
上一篇: 寒冷天气仍将持续 但出现2008年雨雪冰冻天气的概率较低 || 下一篇: 李长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转变文化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