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各县重点将转向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我市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967个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的寨改、水改、电改、灶改“四改”任务已完成。前不久结束的市级验收结果显示,“四改”项目总体验收合格,50多万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同胞更远离了“烧了一个寨,毁了一片林,苦了几代人”之忧。
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同胞长期习惯居住木质的吊脚楼,因此被称为“睡在柴火上的民族”。2008年7月,自治区启动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作。我市共有967个50户以上木质结构的村寨进行工程改造,受益人口共11.78万户、52.25万人。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我市连续3年将村寨防火改造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了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
2009年,我市将村寨防火工程列入“六大”改善民生工程。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年10 月30日,我市村寨防火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74389万元,其中三江县完成39281万元、融水县完成35108万元。在县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我市于11月22日至29日对两县“四改”项目进行了验收,共抽验110个屯,总体验收合格,达到了预期目的。
验收中也发现了问题,如个别农户因电改后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特别是未通农网电的村屯;部分农家新灶已建,但旧火塘未废弃,个别仍在使用;个别村屯已建成的管网管理不到位,部分消防设施设备被损被盗。
据介绍,我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结束后,村寨防火工作重点已转向抓好村寨防火源头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完善,保证长治久安。现在,我市已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市、县、乡镇、村屯划片包干的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不留死角;同时把村寨防火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三江县和融水县都成立了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落实了编制和人员,各乡(镇)设立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办公室,落实消防专干,村屯落实消防管理员,落实巡寨、喊寨人员。两县还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并由县消防大队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建立《村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村寨防火公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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