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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 2010-12-01   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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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进行部署。

   通知提出,这次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分两个阶段展开。

   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全国“两会”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十一五”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从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到“五一”前为第二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

   通知强调,要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举办高层次形势报告会,组织中央宣传团赴全国巡回宣讲,培训地方宣传骨干,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党委讲师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学校开展宣讲。

   要面向高校师生开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安排,贯穿到教育教学中。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到高校宣讲全会精神,面对面解答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要立足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鼓励群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要精心组织媒体宣传,采用领导访谈、专家解读、系列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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