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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老有所养工程”实施方案等议题

  • 2010-09-05   柳州日报   通讯员 梁浒、记者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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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龙城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助金或高龄补贴●60岁以上老人办优待证享受多种服务

   3日,市长郑俊康主持召开2010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柳州市“老有所养工程”实施方案》《柳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议题。

   按照《柳州市“老有所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编制我市“十二五”规划时,把发展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100岁以上(含100岁)的高龄老年人长寿补助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50元;今年要完成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100个居家养老示范社区建设;规划建设一个占地2000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市级养老院;在确保乡乡镇镇有敬老院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在各县新建或改扩建26个县福利救助中心和乡镇中心敬老院,解决低保、特困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和农村社会化养老问题;用3年时间在各城区建设25个老年活动场所,今年建设4个老年活动场所。方案还对扶持养老机构发展、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等内容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老有所养工程”落到实处,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心情愉悦,安享幸福晚年。

   《柳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我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并可享受为老年人提供的优待服务:全市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各级财政全额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在无赛事的情况下免费向老年人开放;老年人到各类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优待;柳州市户籍(包括六县四城区)68周岁以上(含68周岁)的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后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柳州市以外户籍的老年人持广西红色《老年人优待证》也可在柳州市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等等。

   会议还通过了《柳州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规定》《柳州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议题。

   副市长何辛幸、刘健生、文和群、张永刚、焦耀光、王柳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唐前明,市政府秘书长向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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