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水质空气质量优良率高
市环保局近日公布我市上半年环境保护情况:今年1至6月,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继续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段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35天,良136天,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4.5%。
“今年上半年,我市继续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得比较好。”据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介绍,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与全市43家重点单位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减排计划的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1个,据初步核算,今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减排1993吨,二氧化硫减排3033吨,单位GDP能耗下降17.92%。
刚刚于6月底完成安装验收的新增6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目前已全部联网,全程监控企业排放。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监控中心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受监控的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PH值、废水流量等参数和柳钢柳化等企业14项烟气监控数据,均在标准范围之内,没有出现异常。上半年共检查用煤企业170家,用煤抽查合格率89%。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上半年全市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为98%,说明全市污染源基本在可监控范围,确保了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我市还确定了火电、钢铁、水泥等21个行业的82家企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我市正在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年度工作计划,拟对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力争2011年年底完成我市第1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此外,根据《柳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及《柳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加快了全市“创模”重点工程推进速度,如柳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节水工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等。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由于上半年我市煤电企业加大了生产负荷,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加之遭遇持续干旱、连续阴霾天气影响,市区基建量大、点多,扬尘突出,我市的地形特点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导致我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均值有所升高,影响了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的提升。“下半年我市要坚决落实削减指标,狠抓排污总量控制,如期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使市区天更蓝、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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