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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赢”活招点“土”成“金”

  • 2010-07-11   柳州日报   记者 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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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小记

   如何更好地为土地流转服务?让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双赢”的同时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近年来,我市开创了“预签农民土地”等经验,并在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土地流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验一: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预签土地

   “去年仅土地流转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360元,比上年增加1120元,全屯农业总产值340多万元,比上年递增20.7%。”在日前举行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上,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新国村古楼屯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成功引起了各方关注。

   新国村古楼屯有农户数55户,210多人,耕地面积570亩,去年流转土地528亩,流转的方式主要以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的方向主要是合作社社员大户,农作物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为主。

   去年10月,古楼屯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有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管理员、土地纠纷调解员、土地流转信息员,了解农民的土地和流转意愿。服务中心成立后,立即开始规范流转程序,改过去口头协议流转为合同文本流转,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良性流转。

   最有特色的是,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预签合同制度。从20103月开始,服务中心着手做好预签流转合同宣传工作,将农户流转土地面积、流转时限、流转租金等内容做好档案记录,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向有关部门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这一做法得到了农民的欢迎与支持。市农业局经管科负责人张欣介绍,此模式最注重的是保护农民的权益,如明确土地租金、青苗补偿、租赁期限、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同时高效便捷地为转租者服务。

   经验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担重任

   目前,我市已有4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它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据介绍,专业合作社是开展土地流转服务的上好载体。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下,农村土地也出现两种流行的流转模式:一是租赁经营,合作社与农户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如鹿寨县中渡镇中明农机合作社现与农民签下了1250亩的土地租赁合同,都是合作社董事长骆桂忠等人与农民协商签下。

   二是土地互换,合作社把适合耕作、便于互换对象耕作的土地与村民的土地交换,使合作社经营的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如柳城县大埔镇庆新种养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互换的土地面积有1100亩,加上租赁1400亩,这些土地全部用于种植水果。

   此外,“中介”与“转包”等模式也丰富了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转包”的成功例子也不陌生:柳城县大埔镇邬家屯村民邬柳安把从集体分到的50多亩荒岭地中的25亩转包给一个城镇业主经营,然后用得到的3万元转包费开发剩余岭地。两年后,邬柳安又把开发出的15亩果园转包出去,得到了17万元的收入。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点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其中主要是建立流转服务中心、完善预签流转合同、土地中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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