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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活动

  • 2010-06-16   柳州日报   记者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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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旗指引下创先争优

   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室近日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深化和拓展这项活动,对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   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案》明确了开展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提出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共产党员中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层分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党组织要把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有机结合起来;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活动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在城区、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活动与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深入开展“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机关党组织要把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学校党组织要把活动与我市教育系统党建工程结合起来;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把活动与开展“三培养一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党组织还要把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贯穿于活动始终。

   《方案》提出活动分四个步骤实施。第一阶段:广泛发动,安排部署(今年6月)。第二阶段:全面争创,扎实推进(今年7月至明年6月)。第三阶段:巩固深化,稳步提升(20117月至20126月)。第四阶段: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各县区党委和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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