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个不准”面前无例外无特权
最近,市委下发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通知 ,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近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惠峰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中央颁布《廉政准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廉政准则》出台的有关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1997年3月 ,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今年1月 ,中央正式印发《廉政准则》。《廉政准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基础上对《廉政准则(试行)》的修订,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问:《廉政准则》主要有哪些内容?答:《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四部分,详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列出了52个“不 准”的行为。《廉政准则》有三个特点:一是全。“8项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方方面面。二是细。《廉政准则》的内容更加详细。三是新。针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谋取私利”和“禁止脱离实际 ,弄虚作假 ,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问: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重点解决哪些突出问题?答:一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是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三是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四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五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六是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我市对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有什么要求?答: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学习内容 ,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做到入心入脑。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电、网络、公益广告、橱窗展览等多种载体作用 ,加大宣传力度 ,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熟悉了解 ,便于监督。
要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做到要求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 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 ,自己必须首先做到。
问:我市如何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答: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以致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 ,将依纪依法追究其党政纪和法律责任。典型案件还要予以曝光。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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