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柳州特色值得倡导推广”

  • 2010-03-28   记者 陈莉

内容导航: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5年来,柳州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如何?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检查组肯定了我市保护妇女权益的做法和经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陪同调研。

   当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并与女人大代表、女干部代表、女职工代表、农村妇女代表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了当天的座谈会。

   副市长文和群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近年来,我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深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使我市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据统计,目前我市人大代表中女性占27.5%,政协委员中女性占25.8%,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率达100%。不仅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显著改善,而且我市妇女劳动就业、培训也获得有效保障,据统计,在近年举办的242场人才交流会中,达成就业意向的人数女性占了50%以上,在农民工转移培训工程中,女农民工占培训人数的46%以上。

   黄镇东认为,柳州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柳州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制度,实行“五个同步”维护女职工权益,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实行婚检“一条龙”服务,在农业局成立“妇女工作小组”等工作方法,具有“柳州特色”,值得倡导推广。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