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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柳州市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日前颁布实施,《办法》规定,凡户籍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的非农村居民,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婚后无孩并享受城镇低保待遇,且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960元。这是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的一项新的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享受城镇低保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员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的有373人。凡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可向现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在资格确认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每人每月发给奖励扶助金80元。奖励扶助金按季度由城区人口计生局统一发放。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05年开始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考虑到目前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奖励扶助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家庭,而城市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政策相对单一的现状,我市把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列入今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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