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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全进医保防控甲流

  • 2009-11-23   柳州日报   记者张蔚、通讯员邓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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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于1117就进一步做好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防控甲流期间医疗保险工作发出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及学校将所有在校学生纳入居民医保。

   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在甲流流行期间,患甲流的参保人员,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连花清瘟胶囊等三种药品费用,临时性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支付比例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执行。这是自治区对在校学生的关怀,但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中小学生无法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因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切实从维护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极其紧迫性,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做好在校学生全部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

   为配合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台相关文件,将在柳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市医保中心及时制定了简化参保流程,待遇即时生效等措施;对已参保学生及居民,因患甲流进行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根据患者病情和救治需要,参照学生意外伤害的办法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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