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我市四宗闲置土地被处置

  • 2009-11-16   柳州日报   记者郑燕军、通讯员伍晓翔

内容导航:

   日前国土部门对我市4宗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置。依照相关政策,其中2宗县级闲置土地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另2宗市本级的闲置土地被收取土地闲置费57.8756万元,并限期半年内动工建设。

   近期市国土部门加大了批后实施监管力度,联合城区分局对我市2000年以来全市共涉及项目用地879宗,面积约2.86万亩土地的供应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共清理出闲置土地4宗。其中市本级的2宗闲置土地,总面积为2.2201公顷,闲置原因是由于企业改制暂停建设或资金不足等原因均闲置两年以上。通过具体协调及依照相关政策,作出了收取土地闲置费57.8756万元,并限期土地使用权人在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必须在半年内动工建设的处置决定。另外2宗清理出的闲置土地分别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合计总面积为2.668公顷,土地原用途分别为工矿仓储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闲置原因是由于债务纠纷、规划调整等,现分别经两县政府批准,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