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分析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指导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的部署,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柳州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当前,我市党的建设状况和党员队伍素质与各级党组织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是适应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党的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些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不习惯不善于用民主方法推进工作;一些领导干部领导能力不强,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一些地方党员老龄化、发展党员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激情和对群众的感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虽然不是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但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我们一定要高度警醒,抓紧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市委十届十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为在新形势下,研究部署“十大党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柳州良好发展势头,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大力实施“十大党建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力实施学习创新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突出抓好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着力在深入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下功夫,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下功夫,在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在全面、准确掌握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重点学习党的理论,打造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
(二)创新学习内容和方法。按照“具有世界眼光”的要求,善于吸收国内外一些先进地区学习型组织的先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内容和方法,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在学习中拓宽视野,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按照“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柳州的具体市情,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与岗位实际,学习岗位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柳州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二次创业”这个主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各种问题,用创新的举措破解各种难题,推动各项工作。
(三)强化学习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领导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为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不断完善市委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研究课题的针对性和政策性。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学习热情。把学习型队伍建设与党建工作考核相结合,每年由各级领导机构根据学习型党组织的标准细则,对各级党组织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考核;突出学习绩效在党员和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评价作用,增强党员和干部约束自我、加强学习的紧迫感。建立投入机制,加强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场所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建立政策机制,制定完善推动全体党员加强学习的政策和规章,增强党员和干部学习的外部压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建设学习型队伍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大力实施党内民主工程,进一步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一)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按照把好方向、抓好大事、搞好协调、管好干部的原则,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委要为这些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设。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促进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按照党管武装的原则,党委要继续抓好武装工作,进一步密切军地关系。
(二)完善全委会、常委会重大决策规则。坚持和完善会议讨论和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集体决策规则。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建立健全定期召开全委会会议制度。健全和规范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和细化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决策表决制度,探索完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三)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明确公众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权限,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决策机制,坚持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完善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的制度,完善专家论证机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和风险。
(四)保障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创新公示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网络等形式,将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内公布。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坚持党组织负责人联系党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见;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组织党员充分讨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五)规范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改进党代会代表和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探索建立组织提名与党员或代表联合提名相结合的制度,扩大党员和代表在提名中的参与权。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选举比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行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公示制,改进候选人酝酿办法,确保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健全和规范选民名单、提名候选人、选举结果的公布。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方式,严格选举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着力整治公推直选中的拉票贿选行为,保证基层民主选举的纯洁性。
(六)健全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通报工作,每年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扩大党员旁听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乡(镇)党委会议试点,试行党代表质询评议县(区)党委、乡(镇)党委工作制度。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鼓励和倡导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切实保护如实反映情况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大力实施科学选人工程,进一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创新干部推荐提名方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推荐提名,明确规定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个别谈话推荐的范围和谈话人数。推行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制度,明确推荐范围、推荐程序、推荐人责任和推荐结果的使用。根据推荐情况、平时掌握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实行推荐提名“五项公开”,即公开选用原则、选拔范围、标准条件、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让干部群众了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全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提高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建立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差额表决。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法。推行干部酝酿沟通制度。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提拔任职干部情况,市县(区)两级党委要采取一定方式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酝酿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三)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班子内部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坚持县(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的制度。探索体现党政部门工作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在所有有干部任免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健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行为、干部日常行为始终处于全方位、经常化的监督之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推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组织函询和诫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形成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制度选人。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为科学选任干部提供严格的制度保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办法,提高选拔工作质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识人选人的准确性。
(五)健全干部管理和交流机制。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交流并低职安排、降职安排、辞职、待岗等手段,调整不胜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加大干部交流锻炼力度,完善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探索建立全市科级领导干部跨部门、跨单位到基层交流办法,抓住各种时机推进干部交流,除少数专业性强的岗位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市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创新干部交流、锻炼的形式,把干部交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信访维稳等工作相结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企业进行锻炼,丰富他们的经验和阅历。通过“上挂”与“外学”培养年轻干部,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赴国内外学习深造。
四、大力实施人才聚集工程,进一步为柳州“二次创业”提供人才支撑
(一)建立健全人才政策机制。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制定《2009—2020年柳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出台《柳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试行)》、《柳州职业教育总体规划》、《柳州市职业教育重点项目规划》等。修改完善《柳州市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修订《柳州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带项目到柳州创业的实施办法》。尽快出台《柳州市引进“百名工业优才”暂行规定》、《柳州市工业企业引进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
(二)扎实推进大规模干部培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办好办优各类高等学校、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实施“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工程”、“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行动”、“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短中长期相结合、国内国外相结合、初中高端相结合等,促进我市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三)搭建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智的良好平台。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充实完善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立人才小高地,聚集研发人才,培养一批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和学科技术带头人,引进培养一批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通过推进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大力宣传人才政策措施,宣传人才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以及优秀人才的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解决优秀人才的后顾之忧。在专利申请和奖励、享受津贴的推荐和评审、政策咨询以及技术支持、专家优诊保健和配偶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秀人才服务和支持,协调解决优秀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慰问活动和表彰优秀人才等形式,进一步关心爱护各类科技人才。
五、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的表率作用
(一)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能力。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贯彻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去。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事业单位为载体,抓点带面,不断完善中心组、党委和支部学习制度,健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做到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抓好服务能力建设。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和事业单位为目标,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绩效考核,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弊病,以朴实的感情认真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思想,在机关单位中要突出效率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在高校、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中要突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形式,开展主题鲜明、特色明显、针对性强、具有吸引力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题活动,把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植根于实际工作中去,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要在工作主动、协作配合、科学管理、争先创优上寻找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业务技能培训、科学文化学习和认真负责精神、精益求精态度上寻求新措施;进一步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单位团队精神建设,营造机关和事业单位团结和谐、努力干事、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排头兵,必须站在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以建设创新型机关和事业单位为载体,以更加解放的思想,运用新思路、新观念、新知识,破除那些在观念上、体制上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旧思维和老做法。自觉从“软任务”、“无作为”的思维定势中转化过来,从游离中心、就党建抓党建的常规理念中扭转过来,从等靠依赖、敷衍了事的习惯性做法中转变过来,勇于在工作思路、方法和制度上不断适应新情况、新要求,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力争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中呈现新亮点、拓展新领域、寻求新作为。
(五)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工作规范。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把各项目标细化到支部,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建联系协作机制平台的作用,积极组织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分片联系协作组的活动,加强交流,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创新工作方法。同时,结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有特色的工作规范,如行业道德规范、文明用语规范、工作业务程序规范、民主监督规范等。
六、大力实施凝心聚力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
(一)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干部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干部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协调发展。加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的问题。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真理力量凝聚企业干部职工,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上来,形成“二次创业”、“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共同理想和共同追求。各企业党组织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以“团结一致,发展企业”为主题,用发展的前景和新的成就来凝聚人心,不断完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为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出谋划策、尽职尽力。
(三)培育和发展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始终保持一次创业过程中形成的“政企通和、敢为人先,产业报国、顽强拼搏”的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柳州人“开明开放、敢为人先,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培育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着力创造企业品牌、树立行业新风,始终保持党员队伍、职工队伍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
七、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提高农村党组织覆盖面。在健全现有村党组织的同时,推行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自然屯上建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根据发展需要,着力引导村党组织对新出现的农村各类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健全一个和巩固一个。从坚持党组织设置与产业化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原则出发,从便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及党员作用出发,引导各级党组织在工农业产业比较集中且覆盖面比较广的村,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专业党支部,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完善和推行“农事村办”制度,推动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继续深化“三级联创”,加强党员中心户、党员联系户、党员示范户、党群致富联合体等活动载体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好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在村级党组织中全面实行村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双票制”,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农村优秀人才选配到村书记岗位上来,尤其注重选配“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书记。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展选任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农民企业家、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同时,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或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进一步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切实改善村书记的知识结构,提高村书记的文化水平;认真开展“双学双带”活动及“五好村党总支部”创建活动;举办村书记专题轮训班,组织村书记外出参观学习,拓展眼界,进一步提高村书记“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探索建立村干部保障制度,改善村干部办公和生活条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农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本着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把党员活动室等“三站五室”为主体的党员活动中心建设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各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建前规划、建中推进、建后验收”的逐层督查制度,确保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村级党组织充分整合阵地资源,发挥“一室多用”功能,使活动中心成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议事参政的场所、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文化活动的中心。
(四)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发展。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趋势,加快形成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城乡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对口帮扶、结对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村居联建”、“村企联建”。整合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农村,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到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在城市,要逐步健全社区党组织,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党组织在服务群众、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社区中的作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推动社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力量。同时,加大在新经济组织和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设党组织的力度。
八、大力实施党员关爱工程,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一)建立党员政治关怀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上级关心下级,上下互相关心,党内同志互相关心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党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自豪感,营造党内团结和谐、互敬互爱、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充分保障党员的政治权利,切实落实党员的政治待遇。多组织党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增加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的交流,联络感情,陶冶情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一年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不少于两次。坚持把老党员老干部视为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在政治上倍加关心,定期或不定期向老党员老干部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与老党员干部及生活困难党员谈心,交流思想,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疑难问题、排除后顾之忧,切实做好理顺情绪的工作。
(二)建立生活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和登记制度。发放生活困难党员调查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调查,摸清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保证生活困难党员都能及时得到帮助。
(三)建立党员关爱专项资金。加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救助力度,建立党员关爱专项资金,采取“党费补助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的办法,多途径筹措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资金。
(四)建立帮扶结对制度。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建立互助和帮扶机制,并发放联系卡,要求每月至少联系一次生活困难党员,使结对帮扶制度真正起到实效。
(五)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制度,以党组织名义上门对基层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对家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生活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及时进行上门慰问。
(六)建立生活困难党员脱困机制。一是开展培训。切实加强生活困难党员技术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上门指导,提高生活困难党员致富技能。二是提供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品种、新岗位等信息,通过简报、会议等渠道,定期发布给生活困难党员,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三是推荐工作。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定向发布用工信息,通过联系和推荐,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就业问题。四是建立党员社会保障机制。按照政策,做好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党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九、大力实施作风转变工程,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依靠群众,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集中开展调研,市和县(区)党政领导每年至少安排两个月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完成两项以上的课题调研报告。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市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每年到联系点蹲点不少于十天,切实为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坚持“有情、用心、创新”的方针,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营造求真务实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深化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推进工作责任制创新,探索以工程管理模式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巩固会议制度改革成果,严格实行会议制度规定,进一步整治文风会风,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力求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讲求会议质量和效率。切实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减少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更加突出民生新闻的报道。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务虚会议,加强对形势和任务的研究,努力把务虚的成果转化为务实的举措。
(三)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压缩经费开支的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有关的开支标准,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行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倡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广泛开展节电节水活动,通过强化艰苦奋斗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资源节约的理念。
(四)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坚持党员干部谈心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过好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指导下级党组织生活会,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提高党性修养、增进班子团结的重要作用。
(五)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制度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塑造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道德责任。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党性原则、作风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的工作、承担的责任放到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大局中去把握、去思考、去衡量,善于抓住关键,把握方向,掌握规律;鼓励党员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善于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优良的作风铸就广大党员干部光辉的形象。
十、大力实施反腐倡廉工程,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树立勤廉典型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诸如行政审批、工程招标、大额资金使用、土地批租、政府采购和干部任免,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健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关于结构调整、关注民生、环境保护等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四)加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大力实施“十大党建工程”,不断开创柳州党建工作的新局面,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开展经常性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作出整体部署。讨论研究的情况要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并向下级党委通报。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总结基层党建经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党建工作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
要完善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和保障机制,加强党校、讲师团、党建学会、党建网站等阵地建设,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开展党建理论和工作研究,每年召开一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讨会,开展理论学习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党建理论学术研究水平,为我市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永葆我市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要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把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
为扎实推进“十大党建工程”,市委成立“十大党建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每项“十大党建工程”设立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分别担任工程指挥长。要对“十大党建工程”进行逐项分解,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切实抓好落实。要明确每项工程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工作要求、办理进度和协办单位。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十大党建工程”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抓好工程目标任务的落实。各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工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切实抓好分管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贯彻《决定》的具体意见。把《决定》中提出的改革创新举措的落实作为重要内容,找准突破口,有重点地提出具体做法,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振奋创新精神、投身创新实践,齐心协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各“十大党建工程”指挥部要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程进展汇报,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向上,奋发有为,为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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