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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9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国庆、中秋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假日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10月10日上班。
请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照常上班的单位要注意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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