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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 2009-09-08   记者 闫友明 实习生 罗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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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月7日)下午,市工商局在柳南区潭中西路联华超市富丽店门前举行全市《食品流通许可证》首发仪式。市工商局领导向广西联华超市公司负责人发换该公司富丽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除此,当天工商部门还给华天世纪大酒店、市浩港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发换了《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是我市首次为经营食品流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办理、发换《食品流通许可证》。即日起,工商部门将为全市近8000家经营食品流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使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法定证照核准的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流通许可证》包括单位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市工商局副局长柯武林说,根据今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后列入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先获得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取代原先需要到卫生部门申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原先需要在卫生部门办理的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的相关许可证,现在则分别由质量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原来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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