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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警车今遇铁铡

  • 2009-08-21   通讯员 秦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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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在治理和整顿警用车辆专项行动中,从源头上解决警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赞许和公安部督察局的发文表扬。

    柳州市区内涉警单位较多,除市公安局外,还是原柳地公安处、柳铁公安局所在地。现在这两个公安机关已先后更名并迁往来宾和南宁,但其部分机构及民警的家仍留在柳州。柳州同时还有民航、海关、森林等公安机构。去年以来,在柳州市区内,警用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和违反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现象时有出现,为此,市公安局对警车的使用、管理作了严格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就地封存,不允许再上路行驶;对有合法购车手续但未入户、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责令办理正式入户手续;未按期参加检验的警用车辆一律参加年检;对公安机关及个人使用的无合法购车手续、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封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凡借给、卖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警用车辆,一律责成车属单位负责收回或落实办理转户手续;对号牌、证件下落不明,且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由警务督察、交警、装备、计财等部门核实后作灭失处理,并书面报告原因。

    市公安局还成立了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巡逻督察和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市区各街道、宾馆饭店、餐饮娱乐场所开展督察。对路面上的违规违法警用车辆一律查扣;对违规停放在酒楼饭店和娱乐场所门前的警用车辆一律强制拖离,拖不走的统一拆牌;对驾驶警用车辆不按规定着装和携带证件的,无牌、无证、挪(套)用警车号牌和公安行政生活用车号牌车辆的,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和违规停放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用车辆及人员一律依规依法严肃处理、任何人不得说情;凡属无牌无证车、走私车、报废车挪(套)用警车号牌及公安行政生活用车号牌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扣,达到报废规定的强制报废。对违反规定喷涂警车标志的,一律责令改喷;对非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收缴警灯、警报器,否则查扣车辆。

    据不完全统计,到记者发稿时,查纠违规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车辆93辆,暂扣挪用、套挂全区各地公安专段号牌车辆58辆,暂扣警灯警报器1个,查获假冒警用车牌37副。全市今年共报废警用车辆59台,收回外借、外挂的警用车牌9副。

    查扣的警用车辆及号牌中,属于柳州市公安局的12台(付),占13%;涉及其他友邻公安机关的31台(付),占33 %;涉及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类人员的52台(付),占55%。办理警车转移登记14辆,停止使用套挂警用车牌21副,办理注销登记6辆。有16名民警因违反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受到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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