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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酒即严惩:给酒驾者当头棒喝

  • 2009-08-17   记者 李兆林 实习生 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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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15日起,我市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至16日,市区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人34名,拘留醉酒驾驶人3名。

    战果显著:两晚查获酒驾34人
    15日上午,我市交警支队专项行动启动。当晚和次日晚上,市交警支队各城区大队、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开展行动。市区各大队出动40余名警力,在黄村路口、飞鹅立交桥东头等地设测酒点,至16日晚10时,共检查190余辆车,查出34人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其中醉酒驾驶7人,至16日,已拘留3人。

    查酒现场:酒后驾车者不少
    16日晚,记者随同各城区大队民警在各测酒点,现场目击检查酒驾情况。
    晚8时10分,在红光大桥北端,一辆小轿车驶来,在例行检查后,民警让驾驶人做吹气检测,测得酒精含量为24毫克/100毫升,属酒后开车。这位姓汪的开车小伙子说自己刚喝了一瓶啤酒。
    晚8时30分,在红光大桥南端,柳南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一辆摩托车。驾驶人开始并不配合做吹气试验。在民警劝导下,他才对着软管吹气,测试仪上显示的数字为42毫克/100毫升。随后,他给单位打电话:“我被交警拦下了,说是酒后开车,你们派个人来开我的车子回去吧。”
    从晚8时30分至晚9时,仅在红光大桥北端南端两个点,就查出5人酒后驾车。

    高发地点:餐饮和娱乐地区
    据交警介绍,我市酒后驾车行为,主要发生在各城区宾馆酒店等餐饮娱乐地区。从这两晚查获的34名酒后驾车者中,有24名是在宾馆酒店和大排档吃饭喝酒后驾车被查获的。
    在这次为期两个月的整治专项行动中,交警将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严查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

    处罚标准:醉驾者要关15天
    集中整治期间,对酒后驾驶的,将按照“交法”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交警15日晚至16日凌晨查获的涉嫌醉酒驾驶的7名驾驶人中,有事业单位人员,有企业员工,有KTV个体老板,除1人28岁外,其余6人均在35岁左右。其中3人驾小轿车,4人驾摩托车。

    下步措施:宣传与严查并行
    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将把此项工作常态化:一是在各餐饮网点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张贴提示标语、宣传海报,在餐桌摆放“请勿酒后驾驶”提示牌,加强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宣传;二是以城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饭店、餐馆、洒吧集中的道路为重点路段,组织民警上路设置执勤执法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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