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收费全市统一标准

  • 2009-08-10   记者张晓军

内容导航:

怎么收钱  请看本篇

    自行车、电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常常是价格投诉的热点,车主与停车点为了一角两角争执不下,针对过去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自行车、电动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从8月1日开始,规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据了解,自行车,电动车临时停放收费的收费有所提高,比如自行车白天每次提高1角钱,电动车白天每次提高2角钱,但这些车辆的月票收费仍维持原有水平不变。

    据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为了解决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为——
自行车、电动车车辆临时停放(白天指早上7时到晚上7时,夜间指晚上7时到次日早上7时):白天自行车0.2元/辆·次,夜间0.3元/辆·次。电动车、摩托车,白天0.5元/辆·次,夜间1元/辆·次。

    月票收费没有变化:自行车仍是每辆每月收取6元,电动车每辆每月收取15元(不含充电电费),摩托车每辆每月收取25元。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车包括助力车、电动自行车。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