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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人工作做在第一时间

  • 2009-07-20   记者 陈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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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

    日前,本报报道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号召全市开展向灾区献爱心社会募捐活动。各党政机关、不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立即纷纷向灾区捐赠款物,也有的爱心人士亲自带着捐赠款物到灾区去。市民政部门对市民的爱心表示感谢的同时,建议市民最好是把款物捐赠到市慈善会或市红十字会,以达到有效配置。

    灾情发生的第一天,我市的爱心人士就开始行动起来。市慈善会主动联系了一些热衷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一同赶往灾区。7月7日,市慈善会工作人员根据灾区需要,购买了300件矿泉水、300件饼干、120箱方便面,抢运到此次灾情最严重的三江、融水、融安三县。以往常下乡献爱心的市恒务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梁行这次又驱车前往,亲身体会到我市慈善工作的公开、透明,救灾物资发放井然有序。梁行说:“我捐助的钱不是很多,但如果有很多人把爱心汇集到市慈善会,由慈善会统一购买、调配、发放,能帮得到的灾民更多。”

    据民政部门反映,过去当某些区域遭灾时,往往会有大批爱心人士涌向灾区。由于他们所到之处往往都是集中在某一个地点,实际上这样并不利于让更多的灾民得到救助。我市慈善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第35号令《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及分配、使用情况均按照民政部规定的统计标准进行,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且承诺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部门的宗旨。市民政局局长甘毅说,救灾款物的使用是严格按照柳州市救灾救济工作制度执行的。救灾款物发放的程序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通过户报、村评、响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在这次抗洪救灾中乡镇(街道)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规范管理得到了实战性检验,各县(区)、乡镇(街道)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金发放做到规范有序,发放流程及相关手续基本完备,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按规定操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甘毅还介绍说,“7.5”洪灾期间,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战斗,及时启动预案。迅速将生活用品送到灾民手中,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我市抗洪抢险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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