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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附加险暂停办理,慢性病患者将可享待遇,不再按年龄划分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正在对门诊统筹通道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与之相配套,2009年度我市城镇职工门诊附加险暂停办理,新政策预计在7月1日后出台试行。
门诊附加险是在参加我市城镇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基础上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为患病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减轻了负担,但在整体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它规定只有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重病人员才能在门诊使用统筹基金,这些参保人员在一年内个人账户用完,自付的基本医疗范围内的门诊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便可通过门诊统筹通道使用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和报销。即便只是购买日常的药品,也能使用多达十几万的统筹基金。但4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哪怕是患了长期慢性病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每年也只有几百元的个人账户可以使用,用完后门诊就得完全自己掏腰包了,体现不出医保政策的保障作用,这就违背了统筹基金保障重病、慢病治疗的初衷,也造成了医保基金不必要的浪费。
为了使有限的医保基金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同时使真正患有慢性病、门诊花费较高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减轻,我市决定对门诊通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不再按年龄划分待遇,而是按是否患有慢性病及慢性病病种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像常见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30多种疾病都将列入慢性病门诊统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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