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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资金支持污染防治

  • 2009-03-16   记者 刘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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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2009年度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将于今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为配合我市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确保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加快我市环保项目建设和改善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09年柳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程序、要求及条件,结合我市排污费收缴情况及环保工作实际,开展2009年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主要污染减排项目,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及区域污染防治及环保新技术、新课题项目等。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贴息贷款。其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是:市环保局对项目申请单位的申报条件、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报市政府审批后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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