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市委书记陈刚在我市“创模”动员会上的讲话
“创模”大考标准高
自2月25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后,市民们对“创模”这个词已不陌生。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意味着我市的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等城市环境综合质量都进入自治区及全国的前列。像柳州这样的工业城市,要创造如此好的人居环境,确实不易。
2006年、2007年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均进入全区前三名。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继续下降;柳江饮用水保护河段继续保持国家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4%,比2007年又提高了2.2个百分点,是我市20多年来历史最好水平,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经过多年的环境综合整治,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创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记者从市“创模”办了解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按期完成国家和省(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二是近3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1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三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3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列。按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其考核指标有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个方面26条,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GDP用水量、工业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饮用水质、环境噪声、绿化覆盖率、污水集中处理率、清洁能源使用率、机动车环保检测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公众城市环保满意率、中小学教育环境教育普及率、城市环境卫生等都是考核的硬指标。
加倍努力缩差距
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在分析“创模”环境时认为,我市目前的环境总体状况与“创模”指标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市区空气质量没能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柳江水环境功能保护面临巨大压力,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水耗、能耗均高于全国平均值30%以上,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减排形势严峻。为此,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模”工作:
抓好规划编制,构筑“创模”总体框架。我市将成立“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创模”工作,待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后,将把“创模”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并定期、定时检查,抓好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汇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确保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的削减任务。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配指标,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到污染源的治理上,把控制目标落实到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上,把削减效果落实到断面水质的改善上。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跟踪落实,推进建设,强化监管,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完成;对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及时安排监测、组织验收;对结构调整减排项目,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减排任务完成。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创模”的参与意识。我市“创模”工作是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以环境持续改善和群众得到实惠为目的,而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创模”的参与意识是做好“创模”工作的关键。我市将继续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强化环保宣传。同时,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环境质量、重点污染企业排污状况、污染事故及处理结果等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通过人大、政协视察环保工作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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