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养老保险费“涨价”了?

  • 2009-02-23   记者 张蔚 通讯员 封戌毅

内容导航:
   过完农历新年,家住城中区的个体工商户龙师傅带着6000元现金到银行,准备把自己和爱人2008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交上。在缴费时被告知,每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4471元。而龙师傅去年通过咨询了解到,按最低档次交2008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只需要2600多元。现在怎么“涨价”了?于是他拨通了本报热线电话13977216644。
    记者走访了市社保所,该所负责人表示,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不存在“涨价”问题。根据桂政发[2006]54号文件的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以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区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全区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从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可以由本人自愿申请,在每个缴费年度内,按全区平均工资的100%、90%、80%、70%、60%五个档次任选一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有五个档次可供选择,若跨年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就以缴费年度上一年的全区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龙师傅是2008年向市社保所咨询的,2008年上年度的全区平均工资为1824.8元,按最低档次60%缴纳的基本养老费为2628元。但他2009年才补缴2008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标准须缴4471元。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