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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资“五项注意”

  • 2009-02-18   通讯员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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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农用生产资料时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农业生产已进入春种季节,市场上种子、农药、农膜、化肥花样繁多、经营混乱、假冒伪劣、骗买骗卖等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生,仅2008年,市工商部门查处了75起坑农害农行为,案值31.48万元。为此,市消协提醒农民消费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目前我市已全面实施农资商品质量准入制,农资经销商售货时必须统一使用集商品质量保证和销售凭证合一的“信誉卡”。农民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者,同时别忘记索取和保管好“信誉卡”,并以此作为退换商品和处理纠纷的依据。
     二、选购种子要留意子粒饱满度、均匀度、杂质,检查有无霉烂、变质及异味,使用前要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种植方法播种。播种时适当保留一点该种子,以备不测。 
    三、购买农药应当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品种,一些生产、经销单位为求销路好,往往变着花样改变剂量、名称和包装,选购时须仔细看清。同时还要看清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不买过期、超期农药, 慎用或不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不购买如杀虫米、甲六粉等对人畜有致癌、致残作用的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
    四、购买化肥一要看颗粒的比重及其光滑度,比重大与太过光滑的,其掺假成分就大;二要看生产日期,存放的时间越长,肥料的总养分就会相应减少;三要闻肥料味,一般尿素型复合肥气味少,养分含量较稳定,硝铵或氯铵型复合肥气味比较大,养分含量不太稳定,使用效果也稍差。 
    五、近年来工商、消协在村公所设立了投诉接待站,农民一旦使用劣质农资造成损失,切记要保留好现场及有关证据,及时向销售商或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并到农业主管部门、工商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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