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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钢材涉税违法行动见成效 纳税人自补400余万元

  • 2008-12-19   记者闫友明、通讯员何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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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我市钢材行业涉税违法的情况,市地税局、市公安局联合于今年10月开始,对我市钢材企业及取得钢材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进行专项整治。日前,记者了解到,经过宣传和动员,目前已主动到地税部门自查申报的纳税人有200多户,自查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00多万元。

    在整治中,我市先进行宣传和动员,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2006年至2007年来涉税违法事项,并针对纳税人自查申报的情况,指导纳税人深度自查。内容包括:增值税自查补税属销售未开发票、收入未进账的,除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外,责成纳税人同时做好合同印花税和应税所得的自查;增值税自查补税属购进货物用于固定资产构建或福利的,除补缴随征及附加外,要求纳税人在成本和期间费用核算中认真自查,看是否有虚增成本和费用的情况,并及时做好纳税调整;增值税自查补税属虚构业务通过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从中牟利的,除补缴相应税费外,责成纳税人就其他所得和个人所得对照税法逐项核实;增值税自查补税属虚构业务通过委托取得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达到虚增进项抵扣的,除补缴随征税费外,责成纳税人调减相应发生的成本,增加当期应税所得。

    据了解,这项钢材市场涉税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于12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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