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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此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根据行业性质的不同分别为6%和4%),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经市国税局初步估算,通过政策的落实,2009年我市将有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上征收率调低的因素,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将获得6800万元的减税大礼。
同时,个体工商户“双定”(定个体工商户的销售收入、定应纳税金)征税的起征点也将同时调高,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从1500元提高到3000元,销售货物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月经营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将不再征收增值税。
近日,市国税局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这两项惠及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对个体工商户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金“双定”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对不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免除其税负;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重新采集,进行系统处理,为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征收率做好准备;全面推行电脑定税系统,实行阳光定税,保证税收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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