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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 2008-11-28   特约记者 何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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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房产面积测算现在开始实行市建委新出台的《柳州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简称《细则》),以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市场,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规范,促进我市房产测绘行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记者昨天(27日)上午从市建委获得的消息。
    记者从市建委产权产籍科了解到,新出台的《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屋登记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的。《细则》为我市执行《房产测量规范》,为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的房屋面积测算时的具体操作办法。《细则》施行前完成房产预测绘审核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维持原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原计算方法有误的除外。
    据了解,《细则》由总则、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共有建筑面积测算、房屋产权面积测算、房屋使用面积测算及附则组成。《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就拿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来说,它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怎样计算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细则》均有详细说明。
    房产面积测算牵涉到千家万户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房产面积测算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方法,本报将在《和谐城建》“城市建设法规宣传”栏目中陆续刊出《细则》的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共有建筑面积测算、房屋产权面积测算、房屋使用面积测算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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