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陈刚在报告中指出:要努力掀起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带动城市形象有飞跃式的提升。重点加快推进“十大建设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恢宏气势的城市建设精品。
11月15日上午,“十大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十大建设工程”,涉及文化、教育、体育、交通、投资环境等多个领域,每项工程都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有好的决策和政策,部门能不能运用好,尤其是房屋拆迁,百姓会不会都说好,对此,记者连日来进行了相关采访。
政府主导方向明
在“十大建设工程”誓师大会上,我市成立了“十大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陈刚、市长郑俊康亲任组长。领导下设高规格的指挥部,市委常委,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任一个指挥部的指挥长,并配备一个副指挥长和执行副指挥长,市委、市政府抽调精干力量加以强力推进。
除此之外,直接参与到“十大建设工程”审批、监管、执行的城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围绕“十大建设工程”建设积极表态。市建委表示,为确保城市建设“二次创业”的全面实施,确保十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他们将充分发挥市政重点办的指导协调作用,在项目前期拆迁工作当中,坚持做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惠民拆迁、和谐拆迁。城中区表示,将采取板报、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十大建设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鱼峰区表示,将举全区之动力,掀起新一轮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高潮,努力把鱼峰区建设成为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百姓牵挂更憧憬
目前,“十大建设工程”中的“柳州风情港”和“金沙角”项目正在开展被拆迁人房屋评估公司的公开投票选举,一些相应的拆迁补偿措施也相继出台,媒体也积极参与到报道之中。这一切,让柳州的百姓看到了政府正在履行“诺言”,“十大建设工程”将会从纸上跳出,百姓的憧憬将变为现实。
家住东台路东台苑的市民杨政儒说,她家是在“金沙角”项目拆迁范围内,对于政府改善百姓生活居住环境,打造美丽城市的举措表示大力支持。她说,现在她的房屋有80平方米,以前子女小的时候还能住得下,现在子女都长大了,又有了孙子,家里时常有七口人生活在一起,显得比较拥挤。所以,她选择了产权调换,以后的新家离现在的家也不远,而且房子建筑面积还能增加20%。她越说越乐:“政府为我建新房,我为什么不同意呢?政府为民办事,民也要为政府多考虑才行!”
杨政儒的邻居谢莲女士对记者说,她家现在是100平方米的房屋,按这次拆迁政策,产权调换后,她能得到120平方米的房子。目前的住房虽然也够宽,但四周居住的环境并不好,因此她对“金沙角”项目非常期待。但是,她同样也担忧,这些政策能否得到落实,自己的愿望是否能实现,一些细化的政策,如“阳光选房”,以后的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她不是很清楚,她希望政府能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百姓传达。
政策到位促工程
政府有好的决策,更要有好的政策。这些政策是关心到被拆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争取自己权益的一种凭证。对于目前正在实施前期工作的“十大建设工程”的两项“柳州风情港”和“金沙角”,上到市政府,下到负责拆迁的拆迁公司,每个环节都有较为细致的安排。
市拆迁办拆迁管理科科长杨思聪表示,“十大建设工程”中涉及的拆迁事宜,均强调以人为本,本着依法规、重政策、讲道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突出人性化、和谐化的拆迁宗旨。在拆迁程序方面,由被拆迁人或拆迁人投票选举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公司,然后由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作分类价格评估,同时还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具体负责“金沙角”项目IJ地块拆迁工作的柳州汇通房屋拆迁公司总经理汪晓红表示,对于被拆迁人的意见,他们也会向业主公司反馈,对于被拆迁人不明白的政策,他们也会做详细的解答,保证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
拆迁补偿早知晓
11月15日上午,在位于柳江大桥旁的“柳州风情港”项目C地块拆迁办公现场,被拆迁人开始投票选举房屋评估公司,“十大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对于“十大建设工程”,众多百姓都相信政府是在为民办事,但对涉及被拆迁房屋方面相关的补偿政策,许多百姓仍是一知半解。为此,记者也走访了市拆迁办、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了解“十大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一些拆迁补偿政策。
杨思聪说,“十大建设工程”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以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拆迁产权调换两种形式进行。
●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拆迁人当事人确定的拆迁估价机构对房屋分类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未选择分类评估的被拆迁人,可按照分户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据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价差。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可以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结清产权调换的价差。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住宅房屋按照实行1∶1.2的调换原则,不结算价差。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超出被拆迁产权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增加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之和的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被拆迁住宅分类评估价格进行货币结算;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不足被拆迁产权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增加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之和的部分,按被拆迁住宅分类评估价格进行货币结算。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按1∶1的原则进行,不结算价差。
具体情况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风情港)项目方面,产权调换地点为“风情港”“东郡新居”范围内。被拆迁人自收到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与拆迁人办理拆迁手续,并搬迁交房的,一户给予搬迁奖励10000元,逾期取消搬迁奖励。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金沙角)项目拆迁补偿方面,产权调换房屋将安置在“金沙角”“河东王家村”等地点。被拆迁人收到建设项目整体房地产分类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之日起30日内办理补偿安置手续,并在40日内搬迁完毕的奖励10000元。40日内办理补偿安置手续,并在50日内搬迁完毕的奖励7000元。50日内办理补偿安置手续,并在60日内搬迁完毕的奖励5000元。
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产权调换自行安排住处的,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算,由拆迁人支付,每户每月最低不少于5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标准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此外,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产权调换在“风情港”“东郡新居”“金沙角”“河东王家村”范围内的,自安置房交户之日起,可免缴两年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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