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文档:林秀明2003年8月份从建工医院下岗后,帮别人打工来维持生活,低微报酬不能维持家庭开支。2006年在社区的帮助下,她得到了政府小额贷款扶持,开了一家药店,生意蒸蒸日上,到今年已将所贷款还清,现在又开了两家店,聘请多名员工。林秀明非常感谢政府对她的帮助和扶持,使她享受到许多优惠政策,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
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他们最需要在资金以及降低经营负担方面得到扶持。根据我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了“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模式,目前全市共有5447人参加创业培训,有1852人成功创业,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0笔,发放金额1193.2万元。今年截止2008年10月31日,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2万元,累计享受小额担保贷款46人,累计带动101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创业者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用全部减免。
2、学员创办的科技型或者规模较大、安置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基金可给予贷款担保或贴息。
3、学员开办的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50%以上,经工商登记开业后,可认定为劳动服务企业,享受相应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4、学员开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减免地方税费、缴纳养老保险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5、学员开办符合工商规定的社区服务项目企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减免税费优惠政策。
6、学员开办的小企业可享受我市小企业扶持政策。
7、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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