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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适时推行“自编号牌”

  • 2008-08-08   通讯员 李红 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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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什么时候才施行机动车自编号牌?”目前,我区的南宁、贵港等市已开始施行自编机动车号牌工作,连日来,不断有读者就这一问题提出了疑问。
    8月7日 ,市交警支队长热线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答复:我区的南宁、贵港是试点城市,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将于10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102号令),机动车号牌可以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两种方式确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编号牌的适用车型为小型汽车,即悬挂蓝底白字牌照的车辆,包括小型、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对于大型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出租车等其他车型,暂时还不实行自编牌号管理。自编牌号适用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小汽车的新车注册登记,以及在用小汽车的转移登记和其他需要改变车辆号牌的变更登记业务。
  实施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编小汽车牌号后,车管所仍提供原来一直使用的计算机自动选号的方式,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计算机选号和自编牌号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如果选择计算机选号的方式,车主可以当场领取机动车牌证;如果选择自编牌号的方式,由于对自选的机动车号牌要按需订制加工,车主只能暂时领取临时机动车号牌,正式的机动车号牌可在15天内领到。
  为确保这一便民利民的切实举措顺利实施,目前,市交警支队正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将于近期适时推行此项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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