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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明令禁止各中小学提前招生

  • 2008-06-07   记者 姚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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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近期,市教育局接到家长投诉,部分学校提前招生。针对这一问题,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令禁止全市各中小学以各种变相形式的招生,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市区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今年小学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3日—14日,初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3日—4日。各学校不得在上述时间前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如: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组织学生面试等,不得在学区范围外进行各种招生宣传。
    就“借读生”问题,《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学校不得私下招收“借读生”,不得在上述时间接受借读生报名,不得以举办兴趣班、实验班为由进行提前招生,更不得提前收取有关费用。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对有禁不止,提前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进行取消中考免试报送生名额、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严肃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市教育局及时下发《通知》,维护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中小学招生和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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